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相關規定,結合區域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需要,在符合相關規定和城鄉規劃、專項規劃前提下,因公共利益的需要,經研究決定,現將擬征收土地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擬征收土地權屬及范圍
本次擬征收土地位于渭濱區神農鎮任家灣村、茹家莊村、峪泉村、陳家社區;石鼓鎮黨家村、李家槽村、劉家村、龍山河村、王家河村、茵香河村、趙家莊社區、張家溝社區;高家鎮桑園鋪村、符家村、高家村、塔稍村;姜譚路街道辦譚家社區,用地總面積67.5161公頃。(任家灣村0.0043公頃、桑園鋪村4.4939公頃、茹家莊村9.6613公頃、峪泉村5.1787公頃、黨家村0.6838公頃、李家槽村3.0042公頃、劉家村8.5118公頃、龍山河村0.0445公頃、王家河村2.5310公頃、茵香河村5.2107公頃、符家村2.5474公頃、高家村6.5425公頃、塔稍村1.4829公頃、譚家社區3.8381公頃、趙家莊社區7.3212公頃、張家溝社區3.2388公頃、陳家社區3.2210公頃)具體用地面積、范圍以勘測定界報告為準。
二、擬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擬征收土地用途為310國道眉縣青化至渭濱高家鎮一級公路項目用地,該用地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規定,確需征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
三、開展土地現狀調查安排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區政府將組織相關部門進行土地現狀調查和清點確認,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積極支持配合。對土地現狀調查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渭濱區310改擴建環境保障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申請復核。
四、其他事項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在擬征收土地范圍內搶栽、搶種、搶建,違反規定,一律不予補償。
本公告在擬征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予以張貼,村集體組織應及時將本公告內容通知被征地單位和個人。
五、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公示時間為10個工作日。
寶雞市渭濱區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