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相關規定,結合區域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需要,在符合國土空間規劃管控規劃前提下,經區政府研究決定,現將擬征收土地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擬征收土地權屬及范圍
本次擬征收土地位于渭濱區神農鎮陳家村,擬征收土地面積約0.72公頃,具體面積、范圍以勘測定界報告為準。
二、擬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擬征收土地用途為教育用地,該用地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規定,確需征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
三、開展土地現狀調查安排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區政府將組織相關單位進行土地現狀調查和清點確認,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積極支持配合。如對土地現狀調查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陳家村城中村改造指揮部申請復核。
四、其他事項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在擬征收土地范圍內搶栽、搶種、搶建。如違反規定,一律不予補償。
本公告在擬征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予以張貼,村集體組織應及時將本公告內容通知被征地單位和個人。
五、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公示10個工作日。
寶雞市渭濱區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