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落實主體責任
按照《寶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做好決策預公開和政策解讀工作的實施辦法》(寶政辦函〔2019〕110號)要求“誰起草,誰解讀”的原則,政策解讀的主體是文件擬定單位,政策文件與解讀材料應當同步起草、同步審簽、同步發布。部門制發的政策性文件,由制發部門負責解讀;部門聯合制發的,由牽頭部門負責解讀,聯合制發部門配合解讀。
二、明確解讀范圍
對涉及群眾切身利益、需要社會廣泛知曉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等文件,必須按照“應解讀、全解讀”的原則進行政策解讀。解讀政策要實事求是、有的放矢,從公眾視角出發,力求通俗易懂;要及時回應群眾關切,傳遞權威信息,避免誤解誤讀。
三、規范解讀程序
對需以區政府或區政府辦公室名義印發的文件,擬文部門要將解讀材料和文件一并送區政府辦綜合股審定,審定后由區政府辦政務公開股負責發布。區政府辦綜合股、秘書股對沒有出具解讀意見或解讀內容不規范的文件,應做退文處理。
四、提高解讀效果
政策文件解讀內容應當全面、詳盡、準確,內容包括政策文件的背景依據、目標任務、主要內容、涉及范圍、執行口徑、操作方法、注意事項、關鍵詞詮釋、惠民利民舉措、新舊政策差異等。同時,要運用圖片、圖表、圖解、視頻、動漫等多種便于理解和傳播的方式進行解讀,讓群眾聽得懂、記得住、信得過、用得上。
五、加強督查考核
區政府辦要加強政策解讀文件網上監測工作,發現應解讀而未解讀文件要立即通知擬文單位進行整改,并記錄在案。對整改不力的要通過約談、印發整改通知書、點名通報等形式督促其切實整改到位。出現應解讀而未解讀文件問題,被省政府辦公廳、市政府網站監測通報的文件擬定單位,在今年政務公開考核時實行“一票否決”。